香港理工大學Visa卡(畢業生專用)

東亞銀行

香港理工大學Visa卡(畢業生專用)

迎新獎賞

東亞銀行 BEA 大學 畢業生 信用卡 迎新

成功申請,送你HK$200現金回贈,消費更上一層樓。
推廣期:即日至2019年4月30日

 

香港 理工大學 信用卡 客戶 專享 獨有 優惠

永久 豁免 年費

主卡及附屬卡持卡人之年費均獲永久豁免。

 

資助 發展 校友 活動

當你每次使用香港理工大學Visa卡, 東亞銀行便會將你每月簽賬額的部份金額撥予香港理工大學,讓你不費分文,便可支持大學發展。

 

使用 大學 各項 設施

- 申請圖書館使用證(畢業生)及圖書館校外使用號碼(畢業生),享有年費折扣優惠(需依據現行申請條款)(1)
- 申請「理大運動設施使用證」,於特定開放時間內使用體育設施(需繳交費用及遵守現行規例)
- 於平日晚上及周末期間指定時間內使用校園泊車設施,享有首1小時免費泊車優惠
- 使用理大康復治療科學系之康復治療診所指定物理治療服務,享有診金折扣優惠(2)
(1) 有關折扣將根據由圖書館所修訂之收費而作出調整
(2) 有關折扣會按時調整

 

唯港薈 餐飲 優惠

- 於「The Market」、「Green」及「天外天」餐廳可享85折餐飲優惠(不適用於酒精類飲品、服務費及節日)及宴會服務可享9折優惠(折扣金額最高港幣5,000元)。
- 請致電3400 1300與唯港薈查詢/預約
- 優惠至2020年6月30日。

註:詳情請參閱有關條款及細則。 

 

申請 資格

申請人必須為已修畢香港理工大學﹙包括其前身院校及其轄下院校﹚博士、碩士、學士、副學士學位課程、高級文憑、指定文憑或證書課程之畢業生。如有查詢,請於辦公時間致電2766 4102/ 2766 4117與香港理工大學校友事務及拓展處聯絡。

辦公時間:
星期一:上午九時至中午十二時四十五分 及 下午二時至六時
星期二至五:上午九時至中午十二時四十五分 及 下午二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

額外獎賞備註

如有額外獎賞請留意如下:

若由申請起計90個曆日內仍未收到HongKongCard任何額外獎賞通知,須於之後一個月 (30個曆日)內透過電郵提供申請參考編號查詢獎賞進度,以免獎賞逾期,留意若額外獎賞逾期未能領取,恕不補發。

例子:

2022年11月11日經HongKongCard申請信貸產品,2022年11月16日填妥額外獎賞換領表格和完成上載文件, 2023年2月9日仍未收到任何額外獎賞通知,須於2023年3月11日前以申請參考編號,電郵(cs@ccinformation.com)查詢獎賞進度。如成功核實為合資格領取額外獎賞,將收到有關獎賞換領信,內有領獎日期(例子:即日至2023年4月30日),申請人必須於該期間內,於指定領獎地點和換領時間,按換領信內指示領取,若逾期未領取額外獎賞,恕不補發。

申請資格及財務費用

申請資格

最低年薪要求

HK$150,000

現金回贈 $200

迎新禮品

優惠期至

2019年4月30日

最低簽賬金額

$4,000

簽賬期限

首2個月

其他資訊

每次八達通自動增值

HK$250,HK$500

免息還款期

最長56日

最低還款額(%)

1%

最低還款額(HKD)

最低$50或以上

外幣交易收費(%)

1.95%

逾期費用

HK$300或最低付款額

零售交易的實際年利率 (%)

34.49%

現金透支的實際年利率 (%)

36.74%

信用卡分期計劃

簽賬金額

低至HK$3,000

參考實際年利率

5.63%

實用資料

香港身份證、薪金證明如最近1個月糧單、最近3個月內發出之英文住址證明等

條款及細則

推廣期:即日至2019年4月30日
迎新禮品條款及細則 – HK$200現金回贈
1. 迎新禮品只適用於遞交申請日之前6個月內並無持有任何東亞銀行信用卡主卡(不包括東亞銀行公司卡及附屬卡)之客戶。
2. 持卡人須憑新批核之東亞銀行信用卡於發卡後首2個月作本地/海外零售簽賬及/或現金透支滿HK$4,000,方可獲贈迎新禮品。
3. 附屬卡簽賬將與有關主卡簽賬合併計算。其中並不包括「好用錢」供款金額、「好用錢」及現金透支手續費、行政費及利息、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轉賬金額、購買及/或充值儲值卡或電子錢包、賭場交易、外幣兌換、財務費用、取消交易、逾期手續費、信用卡年費、網上/自動櫃員機繳款、稅務繳費及東亞銀行有限公司(「東亞銀行」)不時釐定之任何其他項目。如持卡人未能於簽賬期內達到簽賬要求,將不獲贈任何迎新禮品。
4. 迎新禮品將於持卡人符合簽賬要求後15個工作天直接存入有關主卡持卡人賬戶。
5. 所有獲享之現金回贈只能用作扣減有關信用卡賬戶之結欠金額。持卡人之合資格賬戶於推廣期內、現金回贈發放時必須維持有效。所獲享之現金回贈之金額不可轉讓。

一般條款及細則
1. 未誌賬/取消/退款的交易及任何被發現為欺詐交易或最終被取消/退款的交易,皆為不合資格簽賬。
2. 對於被證實為不合資格之簽賬,東亞銀行保留於持卡人之賬戶扣除相等於禮品或獎賞價值金額之權利。
3. 如持卡人於開戶後12個月內取消新發之東亞銀行信用卡,東亞銀行將會在有關賬戶內扣除HK$200迎新禮品行政費用,而無須事前通知。
4. 東亞銀行保留隨時更改或取消此推廣及/或修改或修訂此等條款及細則之權利,並作出適當的通知。東亞銀行亦保留向持卡人即時追討所有未償還之金額、利息及有關費用之權利。 如有任何爭議,東亞銀行所作的決定為最終及不可推翻。
5. 除持卡人及東亞銀行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益)條例》(香港法例第623章)強制執行東亞銀行信用卡持卡人合約(私人賬戶)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東亞銀行信用卡持卡人合約(私人賬戶)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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