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開始,客戶使用中銀信用卡的積分將會更有彈性。新增「現金回贈」持卡年期折扣優惠,你可以低至6折*兌換「現金回贈」及現金券。
兌換渠道及方法
1.「中銀香港信用卡」微信官號
- 「服務申請」內「申請積分換領」子菜單
- 點擊「立即兌換「現金回贈」及現金券」
- 輸入微信密碼
2.登入中銀信用卡網上服務或網上銀行
- 點擊「信用卡」
- 「簽賬得FUN」
- 「禮品查詢及換領」
享持卡年期折扣優惠兌換「現金回贈」及現金券
*客戶每兌換HK$100「現金回贈」或現金券所需積分將按客戶持卡年期計算:
持卡年期:滿10年或以下
所需積分:25,000分
持卡年期:滿11至20年
所需積分:20,000分(8折優惠)
持卡年期:滿21年或以上
所需積分:15,000分(6折優惠)
中銀信用卡禮品換領計劃條款及細則:
1.「簽賬得Fun獎賞計劃」(「此計劃」)於2014年7月1日生效直至另行通知。
2.禮品換領計劃 (「此計劃」)只適用於印有標誌由香港發行的中銀信用卡。中銀銀聯雙幣信用卡換領禮品/現金券須以港幣賬戶號碼申請。內地及澳門發行的中銀信用卡、中銀東航雙幣信用卡、中銀長城國際卡、美金卡、中銀採購卡、中銀易達錢、私人客戶卡及已參與「現金回贈」計劃客戶除外 (「合資格信用卡」)。
3.客戶每次使用中銀信用卡作以下合資格交易:
a.零售簽賬#
b.『現金存戶』
c.網上繳費 (只限中銀Visa Infinite卡、中銀銀聯雙幣鑽石卡、中銀World萬事達卡、中銀Visa Signature卡、中銀白金卡、中銀鈦金卡或中銀商務卡辦理網上繳費#。)
d.「繳費易」服務#
e.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
滿港幣1元或以中銀銀聯雙幣信用卡簽賬滿人民幣1元可得1積分(年費、所有手續費、現金透支、結餘轉戶及現金分期除外)。此計劃不適用於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卡公司」)不時公佈的指定交易類別及以中銀銀聯雙幣信用卡於內地進行的購買物業、汽車、燃油、機票、支付醫院費用、繳交學費、批發及超市交易有關的交易。卡公司保留隨時更改上述交易商戶類別的權利。如「合資格交易」未誌賬或已被誌賬但隨後全部或部份取消、退款或退回(包括購物退稅),有關交易將不獲積分。
#簽賬積分不適用於繳付「稅務局」、「銀行或信用卡服務」、「證券公司」、「信貸財務」等商戶類別的賬單及「償還保單貸款」的賬單類別,而有關繳付其他商戶類別的賬單,每個信用卡主卡及其附屬卡賬戶進行的網上/「繳費易」繳費、八達通自動增值服務交易、透過流動裝置/應用程式/電子轉賬平台進行個人對個人(P2P)的現金轉賬、超市、便利店、食品雜貨店、各類食品店、專門食品零售店及政府部門之信用卡簽賬交易類別,每月結單獲享之積分上限為10,000分,並於2018年1月3日生效。信用卡簽賬類別,將根據Visa/ MasterCard/ 中國銀聯不時界定之商戶分類或由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全權酌情決定。
4.主卡與附屬卡的積分合計於主卡賬戶,客戶名下之任何中銀信用卡主卡積分可合併使用(「中銀恒地會Visa卡」及「中銀東航雙幣信用卡」除外),此計劃只適用於主卡持卡人。中銀Visa Infinite卡及中銀銀聯雙幣鑽石卡積分累積期最長達3年,中銀World萬事達卡、中銀Visa Signature卡及中銀白金卡積分累積期最長達2年,而其他卡種積分累積期最長達1年。同一公司賬戶下的中銀商務卡積分不可合併使用。
5.卡公司如認為客戶有違反持卡人合約條款或賬戶已取消或有欠款逾期未清或有不良記錄,該客戶將不可以換領任何禮品/現金券,而積分亦可能被取消。
6.已取消之中銀信用卡或過期之積分,其所有積分將自動註銷,不可用以換領任何禮品/現金券。
7.可換領禮品/現金券的積分,以最近期月結單上之累積積分為準。如賬戶未有足夠的積分/信用額,該禮品/現金券換領申請將會自動取消。
8.如欲以積分兌換豁免年費,須不少於信用卡到期日前一個月遞交禮品換領表格,年費豁免只適用於主卡賬戶。
9.換領申請一經批核,所需積分將從指定之卡賬戶中扣除,其他支付方式恕不接受,而有關換領交易將在下期月結單上清楚列明。所有換領一經申請,均不能取消或更改。
10.在一般情況下,換領申請一經批核,卡公司將於1至2星期內以郵寄方式通知客戶其換領結果及發出禮品/現金券換領通知書寄往客戶之月結單通訊地扯,客戶可於收到通知書後親往或以書面授權第三者前往指定禮品換領中心領取禮品/現金券。
11.如客戶選擇以郵寄方式領取現金券,在同一申請換領表格上成功換領的現金券總值達港幣500元或以下,卡公司將以平郵方式寄至客戶月結單的通訊地址,若現金券總值港幣500元以上則以掛號方式寄出,客戶毋須繳付掛號費用。
12.所有已寄出的現金券若有遺失、損毀、被竊或被塗污,卡公司概不補發或更換,亦不會承擔任何責任。
13.禮品及現金券數量有限,先到先得,換完即止。
14.如簽賬積分的累積或換領申請涉及任何舞弊及欺詐成份,所有已累積的積分及中銀信用卡賬戶均可被取消。卡公司保留採取任何其認為適當的法律行動。
15.有關現金券、禮品或服務由參與供應商/商戶提供。卡公司對有關參與供應商/商戶提供的現金券、禮品及服務質素概不承擔任何責任。卡公司保留毋須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更改、暫停或取消此計劃或修訂其條款及細則之酌情權。
16.卡公司及有關參與供應商/商戶就所有事宜及爭議保留最終決定權。
17.如此計劃之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有所差異,一概以中文版為準。
「現金回贈」積分兌換計劃條款及細則:
1.「現金回贈」積分兌換計劃只適用於印有標誌由香港發行的中銀信用卡。(不適用於內地及澳門發行的中銀信用卡、中銀長城國際卡、美金卡、中銀採購卡、私人客戶卡及卡公司不時公佈的個別聯營卡特定之積分兌換禮品計劃,包括但不限於「中銀恒地會Visa卡」及「中銀東航雙幣信用卡」。) 中銀銀聯雙幣信用卡兌換「現金回贈」須以港幣賬戶號碼申請。
2.每25,000積分可兌換HK$100「現金回贈」,每次兌換須為25,000積分之倍數。「現金回贈」積分兌換計劃適用於「客戶持卡年期」折扣優惠,客戶可按持卡年期折扣優惠兌換「現金回贈」。
3.在一般情況下,「現金回贈」積分兌換申請一經批核,將最快於3個工作天內誌入客戶的合資格卡賬戶內,並顯示於下一期之信用卡月結單上。所有兌換一經申請,均不能取消或更改。以積分兌換「現金回贈」時,有關卡賬戶狀況必須正常、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以積分兌換之「現金回贈」不得轉讓、安排退款及兌換現金。若於存入以積分兌換之「現金回贈」時信用卡賬戶已被結束或終止(不論是否由卡公司作出之決定),以積分兌換之「現金回贈」將告取消,客戶不得作出任何追討。
4.「現金回贈」積分兌換計劃同時受中銀信用卡禮品換領計劃相關條款及細則約束。卡公司將保留修改或增刪所有條款及細則之權利,並有權隨時更改、暫停或取消此計劃或更改此計劃內容,而毋須預先通知和承擔任何責任。
5.如中英文條款有所差異,一概以中文版本為準。
客戶持卡年期折扣優惠條款及細則:
1.客戶可按「客戶持卡年期」享有不同的折扣優惠,詳情請參閱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卡公司」)不時修訂「簽賬得FUN禮品集」及有關計劃及/或優惠的特定條款及細則。
2.「客戶持卡年期」以中銀信用卡客戶名下開戶年期最長及信用狀態良好的個人信用卡計算(已取消信用卡、中銀長城國際卡、中銀易達錢、澳門發行的信用卡除外。)
3.中銀商務卡的「客戶持卡年期」將以每張卡的開立日作準,而非公司賬戶開立日。
4.「客戶持卡年期」折扣優惠不適用於兌換飛行里程、信用卡年費豁免及個別聯營卡特定之禮品換領計劃(包括但不限於「中銀恒地會Visa卡」簽賬得Fun獎賞計劃及「中銀東航雙幣信用卡」東方萬里行積分兌換)及卡公司不時對外公佈之指定計劃等。
5.卡公司將保留修改或增刪所有條款及細則之權利,並有權隨時更改、暫停或取消此計劃或更改此計劃內容,而毋須預先通知和承擔任何責任。
6.如此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有所差異,一概以中文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