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惠期內,以合資格安信信用卡於OmyCard手機應用程式內可以優惠價HK$18 (參考零售價HK$48)訂購Häagen-Dazs外賣單球雪糕一個。(限量:600份) 平日也要涼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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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搶時間:2019年10月11日 (中午12時開始)
條款及細則
1. 「一齊WeWa搶鑊金 – Häagen-Dazs™單球雪糕」(「優惠」) 只適用於香港持有由安信信貸有限公司(「安信」)發出的信用卡(「合資格信用卡」)的客戶(「持卡人」)。
2. 優惠之優惠期由2019年10月11日中午12時正至2019年10月12日23時59分 (「優惠期」)。
3. 持卡人享用優惠須於優惠期內以合資格信用卡於OmyCard手機應用程式 (「OmyCard手機程式」)內以優惠價HK$18(「優惠價」)訂購Häagen-Dazs™ (「商戶」) 外賣單球雪糕一個(「產品」)(參考零售價HK$48)。
4. 產品限量600個,並以先到先得形式訂購及根據安信OmyCard手機程式的紀錄作準,訂完即止。
5. 安信將於優惠期後的7個工作天內從持卡人於OmyCard手機程式所選取之合資格信用卡戶口扣除優惠價,該產品將不可退款,持卡人將收到安信之扣款確認短訊。持卡人須在該合資格信用卡戶口預留足夠的可用信用額以作訂購,若持卡人之合資格信用卡因訂購產品以致超逾信用額,持卡人將須繳付因訂購產品而產生的超逾信用額手續費。
6. 安信保留對訂購接納之最終決定權。訂購一經接納,均不能更改、取消及退回。若訂購不獲接納,安信毋須提供任何解釋及毋須因持卡人的訂購不獲接納而可能導致的任何費用、責任、損失、索償負上任何責任。
7. 成功訂購之產品必須在其合資格信用卡戶口仍然有效及信貸狀況良好的情況下(概由安信全權酌情決定),才能於OmyCard手機程式上「我的獎賞」服務中顯示及可兌換。
8. 產品一經換領,該產品於OmyCard手機程式上「我的獎賞」的換領狀態會隨即由「可兌換」轉成「已兌換」。持卡人用以訂購優惠時登記之合資格信用卡的戶口必須於換領產品時仍然有效及信貸狀況良好(概由安信全權酌情決定)才能換領產品。
9. 持卡人須於2019年11月21日或之前換領產品,逾期優惠將會無效。
10. 持卡人換領產品時須向商戶說明換領安信優惠產品,並出示流動裝置的OmyCard手機程式上「我的獎賞」之「可兌換」頁面內的產品電子換領券,再按商戶職員指示輸入優惠碼以獲得二維條碼換領產品。螢幕截圖或列印本恕不接受。
11. 產品只限外賣,不適用於送貨服務或堂食及不提供乾冰。額外紙杯/甜筒商戶將另收取費用。
12. 有關換領之商戶地址,請參閱:http://www.haagen-dazs.com.hk/html/shops/index.aspx?lang=zh-HK 或致電商戶客戶服務專線:2629 6116。
13. 每位持卡人只可享用優惠一次。若持卡人重複換領優惠,安信有權於持卡人有關合資格信用卡戶口內扣除HK$48而毋須作出任何通知。
14. 優惠不可轉贈、轉讓、退換或兌換現金。
15. 安信不會就持卡人因逾期換領產品、遺失手機、未能親身換領產品等情況而負責或重發產品/優惠。
16. 有關產品之圖片、資料及參考零售價只供參考,商戶保留對參考零售價作出調整之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
17. 安信並非產品之供應商,毋須對產品作出任何保證或負上任何法律責任。一切有關產品之責任,概由商戶負責。
18. 安信及商戶保留隨時修改優惠及其條款及細則或取消優惠之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
19. 在訂購或換領過程中所發生包括但不限於任何通訊系統故障、中斷、截取、暫停、延遲、損失、無法使用、不正確的數據傳輸或其他故障而使訂購或換領未能進行,持卡人均不可就前述的任何情況向安信有關優惠的任何一方作出任何索償或提出任何訴訟。
20. 如有任何爭議, 安信及商戶保留最終決定權。
21. 如本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義,概以中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