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香港身份證就等於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這句說話不一定正確,要知道自己是否香港永久居民,方法很簡單。香港身份證分為兩類,一種是「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另一種是「香港居民身份證」,一般到香港工作、讀書的人士拿到的就是後者,這種身份證是由香港入境處簽發給沒有香港居留權,但又獲准在香港逗留超過180天人士。(本文更新至2020年6月17日)
在身份證出生日期的下方,大家可以見到有一串「*」符號以及幾個英文字母的「符號標記」,例如是「***AZ」。原來,這些符號、字母分別記錄了持証者的居留身份、居留資格以及出身地等,如果曾經更改姓名、出生資料亦會有相關紀錄,以下各項是比較常見的。
***:持證人年齡為 18 歲或以上及有資格申領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
* :持證人年齡為 11 歲至 17 歲及有資格申領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
A:持證人擁有香港居留權
C:持證人登記領證時在香港的居留受到入境事務處處長的限制
R:持證人擁有香港入境權
U:持證人登記領證時在香港的居留不受入境事務處處長的限制
W:持證人報稱在澳門出生
X:持證人報稱在中國大陸出生
Z:持證人報稱在香港出生
O:持證人報稱在香港、中國大陸和澳門以外出生
B:持證人所報稱的出生日期或地點自首次登記以後,曾作出更改
N:持證人所報的姓名自首次登記以後,曾作出更改
香港永久性居民擁有的身份證,正面會寫着「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出生日期的下方有一個「A」字。大部分香港永久性居民都會有「三粒星」,但如果只是單純的說「三粒星」就等於永居是不準確的,因為「三粒星」只代表18歲以上有資格申領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的人士,不等於持證人擁有香港居留權。例如一些非中國公民的外籍人士只會有「A」沒有「三粒星」。
只有身份證上有星標記,包括「*」、「***」,以及有香港入境權「R」標記的身份證持有人,就能使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e-道」自助出入境,不需要預先登記,更可以逗留澳門最長 1 年。
每個身份證號碼都是由英文字母 、6 個數字加上一個括號數字組成,而開首的英文字母原來代表不同含義。「M」是最後的身份證單字母,所以「M」字用完後,政府將會引入雙字母的身份證號碼。
A:首批身份證,1949-1962年間在簽發,大部份人在1950年代之前出生
B:1955-1960年在市區辦事處簽發
C:1960-1983年在新界辦事處簽發,多於 1946-1971 年間香港出生
D:1960-1983年在港島辦事處簽發,多於 1946-1971 年間香港出生
E:1955-1969年在九龍辦事處簽發,多於 1946-1962 年間香港出生
G:1967-1983年在九龍辦事處簽發,多於 1956-1971 年間出生
K:1983 年 3 月 28 日至 1990 年 7 月 31 日首次登記身份證人士,多於 1972-1979 年出生
M:2011 年 8 月 1 日起首次登記身份證的人士,多於 2000 年起在海外出生
P:1990 年 8 月 1 日至 2000 年 12 月 27 日首次登記身份證的人士
R:2000 年 12 月 28 日至 2011 年 7 月 31 日首次登記身份證的人士
S:2005 年 4 月 1 日起於香港登記出生的人士
V:1983 年 3 月 28 日至 2003 年 8 月 31 日獲簽發簽證身份書的 11 歲前以下兒童
W:1989 年 11 月 10 日至 2009 年 1 月 1 日首次登記身份證的外籍勞工及外籍家庭傭工
Y:1989 年 1 月 1 日至 2005 年 3 月於香港登記出生的人士
Z:1980 年 1 月 1 日至 1988 年 12 月 31 日於香港登記出生的人士
身份證號碼最後有一個「括號數字」,這是為了檢查身份證號碼輸入是否正確而設立,名為「校驗碼」。當輸入整個身份證號碼時,可以即時進行運算及核對,如果根據公式運算,結果不相符時,即代表身份證號碼中至少其中有一個數字輸入錯誤。